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1116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27日<含>后出生)。
(五)教师岗位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等职业院校教师岗位的,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2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七)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2年4月27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