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卫健局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我市拟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大冶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和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附件: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才岗位表
附件: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医疗专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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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须符合岗位中规定的年龄(如:岗位中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
3.在学术上和临床上专业水平较好、业绩较突出;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报名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起至12月25日。
2.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可本人到大冶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管理股(新冶大道5号)二楼205室报名,递交所需的相关资料。
3.网上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个人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报名邮箱923808401@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身份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复印件。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实际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报考。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QQ、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未收到招聘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
(四)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卫健局通知,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试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备案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待遇由招聘单位一事一议。引进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与医院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六、其他
1.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大冶市卫生健康局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4.本公告大冶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冶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管理股:0714-3187928。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http://www.hbdaye.gov.cn/zfxxgk/fdgknr/qtzdgknr/rsxx1/202412/t20241219_1176131.html